2013年2月24日 星期日

交會時互放的光亮 - 讀《漫長的告別》




《漫長的告別》是他在病榻旁照顧妻子時寫下的嘔心瀝血之作。妻子死亡後,他曾在一封信上寫道:

其實我在很久以前就已經和她告別了。這兩年之間每當午夜夢迴時,我深切感覺到失去她只是時間的問題而已。然而當它真正發生時,還是難過得無法自己。......經過三十年又十個月又兩天,她是照亮我人生的光明,是我所有野心的所在。我完成的其他事情,都不過是溫暖她雙手的火苗而已。除此之外一切都不值得一提。

- 村上春樹為《漫長的告別》所寫的後記
一百個人有兩個婚姻非常美滿,其他人只是努力維持罷了。二十年後,男人只剩下車庫裡一張工作板凳,一無所有。
我是個弱者,沒有膽量沒有抱負。我抓到銅戒指,發現不是金的,簡直驚呆了。像我這種人一生只能有一個偉大的時刻,只能在高鞦韆上做過一次完美的演出。餘生就只求盡量不從人行道跌進水溝罷了。
- 錢德勒 《漫長的告別》





《漫長的告別》是一個典型冷硬派偵探小說的故事,偵探捲進了事件,用自己的身體去衝撞謎團的中心,或許因此而發現事情的真相。

在冷硬派偵探剛在偵探小說中登場時,這樣的故事也許相當不錯,有黑幫,好萊塢,黑心警察,大亨... 。但純粹就偵探所掀開的黑暗來說,勞倫斯·卜洛克所寫的馬修·史卡德系列小說顯然更勝一籌。馬修居住的城市-紐約,更真實也更黑暗。勞倫斯的眼光也更低,投注在更底層更邊緣的人身上。那麼,《漫長的告別》究竟是好在哪裡呢?

村上春樹曾說:《大亨小傳》,《漫長的告別》,《卡拉馬助夫兄弟們》,是三本對他來說最重要的小說,《漫長的告別》和村上的文風相差甚大,到底是哪裡影響村上呢?

小說讀到一半,我大概就明瞭了,《漫長的告別》影響村上的,是觀看世界的方法,偵探馬羅讓所有發生在他身上的事情,不加太多批判,不帶太多感情,冷冷地接受他。把自己抽離出來看這世界。

但我主要想說的不是這個。小說吸引我的,是馬羅萍水相逢了藍諾士,他當時爛醉如泥,衣冠楚楚,可能因為心中某一部分的黑暗和馬羅相同,兩人就成了酒友。後來藍諾士娶了富商的千金小姐。千金婚後仍私生活關係混亂,有一日被發現死於自宅,身為她丈夫的藍諾士就成了最大嫌疑人。藍諾士藉由馬羅的幫忙逃到墨西哥,馬羅因此也受了警察的刑求。重獲自由後仍鍥而不捨的追尋真相。
河合隼雄《大人的友情》一書提過: 「所謂的朋友,『就是半夜十二點開車來,後車廂裡裝著一具屍體,問你該怎麼辦時,都會二話不說地幫忙想辦法的人。』」這句話來形容馬羅最為貼切了。
在追尋真相的過程中,馬羅認識了許多和他氣味相投的人,又一一的和他們道別。隨著小說的進展,我隱隱約約懷疑真相是否我所想的,才恍然大悟書名《漫長的告別》的真正的意思。

道別等於死去一點點。我會濫情的認為這句話是這樣說的: 每次道別,一部分的我就死了。

雖然我現在世俗上的成就應該還 OK。但我知道,我是很可能從人行道跌進水溝的,醉倒在水溝的人其實很吸引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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